陈凯师资讯|第二届“中国土司论坛”暨秦良玉研讨会开幕-土司研究通讯
陈凯师2018年5月26日上午,由长江师范学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民族研究院(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石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承办的第二届“中国土司论坛”暨秦良玉研讨会在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重庆市民族研究院会议室开幕。开幕式由长江师范学院副校长杨双教授主持。来自全国十余所高校及文博单位的近60位学者参加了开幕式。
长江师范学院校长黄大勇教授在欢迎词中介绍了长江师范学院的发展定位及土司学发展所取得的成果。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徐晓光教授在讲话中盛赞了长江师范学院在学科发展、校地合作等方面的成就。涪陵区社科联何侍昌主席介绍了涪陵的历史。
开幕式结束后,徐晓光、李良品、齐德舜、谢爱临、李沛容、马亚辉等先后做了主旨发言,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导师马强教授、河池学院施铁靖教授分别担任主持人。
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徐晓光教授发言的题目为《明清时期清水江林区土司职能及变化研究》,认为明代及清初,清水江林区土司作用很大,朝廷利用他们管理苗寨和镇压起义。朝廷赋予他们管理农业、收缴赋税、受理词讼、昌明文教、移风易俗的行政和司法职能,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国时期虽然有的长官司还存在,但已名存实亡。
长江师范学院李良品教授发言的题目为《明清时期土司承袭与国家治理》,认为土司承袭制度是土司制度的核心内容,明清时期中央政府对土司承袭采取五种具体措施:一是颁布土司承袭法规,二是控制土司承袭相关程序,三是规定土司制作承袭文书,四是限制土司承袭次序,五是赐予承袭土司多种信物。土司承袭中的国家治理具有国家权力的主导型、实施策略的创新性、制度变革的渐进性、治理技巧的灵活性等特点。明清时期中央政府在土司承袭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起着决定性作用,对土司承袭进行有效治理。
河南大学民族研究所齐德舜副教授发言的题目为《家国之间:唃厮啰家族与历代民族政策的关联性研究》。唃厮啰家族是宋元明清时期在甘青地区颇具影响力的藏族土司家族,齐德舜副教授认为,唃厮啰的兴衰沉浮始终与中央经略甘青地区的民族政策息息相关。宋王朝“无意疆理”和“断西夏右臂”的民族政策是唃厮啰家族政权兴起和覆灭的最主要原因;元明清三朝对西北少数民族的羁縻政策以及在此理论基础上建立的土司制度是唃厮啰家族长期占据临洮地区并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唃厮啰家族走向衰落及土司职位的失去则是清王朝对土司的限制和削弱以及民国推行改土归流政策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以唃厮啰家族为代表的广大西北少数民族家族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着中央的民族政策,唃厮啰家族政权“联宋抗夏”的策略一度改变了宋王朝在西北的民族政策,唃厮啰家族为代表的西北少数民族家族在地方的强大影响力以及对历代中央政府的向心力和元明清时期在西北长期推行土司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
遵义市政协文史与学习委员会原主任谢爱临老师发言的题目为《海龙屯土司遗址保护及其旅游开发问题探讨》,认为近二十年来,海龙屯遗址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其保护和开发利用上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几次修缮和开发建设。但自2002年以来的几次开发建设,由于文化意识不强,轻保护,急于求成,没有很好论证规划,低水平开发,不同程度上对海龙屯遗址周边生态环境,甚至对保护区内一些文物古迹造成严重破坏。
四川大学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李沛容副研究员发言的题目为《国家转型下的边疆整合困境——以民国时期解决土司问题的实践与论争为中心》。民国时期边疆土司旧制与民主共和政体格格不入,被国民政府视为封建余孽,亟应改土归流,统一事权。李沛容副研究员认为,近代国家政体转型后,废除边疆土司已不只是统一行政、固守疆圉的行政问题,还是关乎民族平等的前提和保障。围绕废除残留土司问题,国民政府、社会舆论和地方精英展开一系列的论争、实践和博弈。但是民国时期终因种种现实困境,未能根本解决土司问题。解决土司问题的论争与实践,却展现出国家转型过程中国家与边疆、一体与多元的复杂性和矛盾性。
百色学院民族研究中心马亚辉副研究员发言的题目为《清朝“华夷观”的理论重构与实践演绎》。清朝统治者对“华夷观”进行了理论重构,认为“华夷一家”,“华”和“夷”的称谓不同是因为居住地域差异,而非文化原因,并无歧视意味。马亚辉副研究员考查清朝官方文献中对“夷”的称谓一词,表面看清朝“华夷观”的理论与实践甚相符合。但深入研究史料,却又发现清朝的“华夷观”在理论与实践上相背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竭力为满、蒙、藏等族群摆脱“夷”的身份;二是情绪强烈地明文指称某些边疆族群为“夷”,同时又心态平和地称西南地区的众多族群为“夷”。此种现象是清朝统治者为稳固爱新觉罗家族的统治地位与维护国家统一而做出的无可奈何的矛盾演绎。在西方列强用武力打开中国大门之后,延袭了几千年的“华夷之辨”最终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迅速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