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师货车司机盖篷布时摔伤,保险公司该不该赔?法院终于发话了~-图兔卡车
陈凯师
最近山西省晋城市沁水法院,审理了一起保险公司拒赔的民事纠纷案件,拒赔理由似乎还挺有道理…
事件:
牛某是一大货车车主,为自己的货车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等。
近日,他雇佣的司机申某驾驶他的货车去装运焦炭,申某上车盖篷布时从车上摔下来受伤,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保险公司辩称:牛某投保的车上人员险,是针对主车上驾驶员和乘客的责任险,不包括挂车上的人员,且按规定挂车上不允许载客,申某是从挂车上摔下来受的伤,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
一气之下,牛某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案件的争议焦点是:申某所受伤害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
最后,法院宣布:
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被告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故对牛某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审议决定:判决保险公司在车上人员险的保险限额范围内赔付67055.64元。
就争议焦点,法院给出了以下解释:
1、本案原告的货车系半挂牵引车,主车和挂车应视为一个整体,都是车体的一部分,司机申某上车盖篷布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车上人员。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应当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意思解释,故保险合同中的“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应当包括被保险机动车的动态使用和静态使用过程中,并非仅指被保险机动车驾驶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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